为做好本院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地享有受教育权,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国家助学贷款是高等教育阶段的重要资助措施,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起着关键保障作用。要坚持贯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打折扣、执行各项规定不留死角,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应贷尽贷、精准资助。
二、工作安排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发放和贷款期限。
贷款起始日:2022年11月16日。
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到期日为贷款到期当年的9月20日。
借款发放日:2022年11月16日。
借款起息日:2022年11月16日。
(三)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
6月17日,2022年高校助学贷款受理启动。学院进入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10月18日24点,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的工作结束。学院在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后要通过学院官网或报栏张贴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公示3天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
10月31日-11月1日,学院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借款合同、贷款约定与承诺书。
(四)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2日,学院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学院逐份核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
(2)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
(3)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本人是否签字、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
(4)核对借款合同高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资助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五)贷款发放。
11月16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三、其他问题
(一)续贷说明。学院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对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二)借款合同的领用管理。在领取助学贷款空白合同时,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都要进行详细登记。
(三)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学院在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尽量留存学生QQ号、手机号等常用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此外,学生基本信息“手机”一栏为短信通知的主要媒介,请学生及时更新和填报。
(四)借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的签订和相关教育工作。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学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院系辅导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还通过印发宣传册、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举办培训和贷款知识考试等方式,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