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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安排

发布时间:2007-07-18 00:00    浏览次数:
  经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安排
  (2007年7月11~13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迎接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落实学校检查组的反馈意见,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200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检查。
  一、检查分工
  (一)指导教师负责
  1.毕业论文任务书   2.实习记录   3.实习鉴定表   4.毕业论文正文
  5.毕业论文指导记录表     6.毕业实习中期检查
  7.指导教师审查表         8.评阅教师评阅表
  (二)答辩组负责
  1.答辩记录表       2.答辩评分表       3.综合评定成绩表
  二、检查内容
  (一)任务书
  1.基本格式:应为两页
  2.封面日期:应在07年1月26日之前(任小伟、南阳、付威峰、秦立华、郭新乐、唐利建等有问题)
  3.时间不合适、进度不合理
  4.指导教师、院长没有签字
  5.字体不对:太大
  (二)论文
  各系系主任一定要先组织每位指导教师首先学习我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方面的规定,掌握和了解有关方面的规定,以便检查自己指导的和他人指导的毕业论文是否符合规定。
  1.封面日期:不能太早,“撰写日期”四个字去掉
  2.封面格式、字体要统一
  3.目录:字体、行距要标准,应为二级标题(王伟、孙建伟、魏延锋、刘国栋等有问题)
  4.正文:标点、错别字、行距等
  5.引言过长、语句不通(刘丽晶、秦光宏等)
  6.关键词不合适
  7.参考文献:全是著作、只写网址“www.baidu.con”、中国期刊等(牛丽君、刘珊珊等)
  (三)教师审查表、教师评阅表
  1.分数合计不准   2.得分与评语不符
  (四)实习鉴定表
  1.装订顺序不对  2.时间不合适   3.指导教师没有签字   4.系主任签字不合适
  (五)实习记录
  主要是时间问题
  (六)综合评定成绩表
  1.得分填写不统一。      2.得分与论文等级不符
  (七)答辩记录表
  答辩记录需要重新整理
  三、时间安排
  1.周三、周四(7月11、12日):指导教师检查自己应负责的内容。
  2.周五(7月13日):系与系之间互查。
  经济贸易系 查 农林管理系;农林管理系 查 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系 查 经济贸易系
  四、互查小组成员
  1.经济贸易系:(1)刘  旗、邓俊锋    (2)张  锋、孙自庆
  2.农林管理系:(1)任淑荣、姬便便    (2)晋洪涛、郧鸿宛
  3.管理工程系:(3)鲁怀坤、冯继红    (2)余  航、信愉平
  经管学院本科生期末考试评卷安排
  (2007年7月15~17日三天)
  一、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
  1.A、B卷的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的制订与命题同时进行。
  2.客观性试题的最小分值是0.5分,其他试题的最小分值是1分。
  3.非客观性试题的参考答案应细分与量化到给分点,给分点要明确。
  4.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应打印,用纸与试卷相同。
  5.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的转送、印刷、保管过程中要遵守有关试卷的保密规定。
  二、评卷要求
  1.批改试卷。批改试卷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使用红色笔,给分写在规定的题头位置,并签全名。
  2.集体评卷。有2名及其以上主讲教师承担的课程的考试,均应进行集体评卷,对于只有一名主讲教师的课程,系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评卷过程和质量。凡集体评卷的课程,实行教师评卷流水作业,各改一部分内容,不允许一人一卷一改到底。拟集体评卷的课程有:
  经济贸易系:经济法、经济学(微观)、数理统计学、计量经济学;
  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农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地点:2号楼二层  院会议室
  农林管理系: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学、农业技术经济学;
  管理学原理、企业管理学、生产与运作管理、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
  地点:2号楼二层  院学术报告厅
  管理工程系: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农产品对外贸易;
  市场营销学、国际市场营销学、农产品运销学、电子商务
  地点:科研楼管理工程系办公室
  3.复核。学院负责组织试卷的复核工作,以系为单位,抽出专人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评卷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核分。核分应两人一组,校验准确后将总分写在卷首规定位置。分数核准后,若要改动分数需经试卷复查程序,不经程序任何人不允许擅自改动成绩。
  5.试卷复查。①教务处、学院以检查试卷评定质量为目的的程序性复查,所查出的试卷批改质量问题,由出错的教师负责,并与教学考核挂钩。②学生提出的疑问性复查,需经教务处批准,复查工作由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与主讲教师共同进行,分数确有出入,复查人员可改正成绩,并在分数改动处签全名。
  三、评分办法
  1.坚持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始终如一的原则。
  2.统一采用给分制的办法记分,不允许采用扣分的办法。
  3.评分及订正分数一律用红色笔,并签全名。
  4.必须保证小题分与题首分相一致。
  5.所有分数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规范公正填写,不得分的,应记大型“0”,题头分可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总分可以四舍五入。
  6.试卷所有需要订正之处,必须本人签全名。
  7.得分点与小题分的书写
  (1)填空题,若一题包含多个评分点,其得分应记在相应得分点处,若评分点为空白,必须写“0”做为标记。同时,必须给出小题分,小题分一律写在小题番号左边。
  (2)选择题、判断题,可以直接在答案处给分。
  (3)名词解释题,在小题番号前直接给分。
  (4)简答题、论述题,必须在给分点处给分,同时,小题分一律写在小题番号左边,给分点分数的总分不能高于该题的总分数。
  四、考试分析
  1.考试分析工作以主讲教师为主,以系为单位进行。
  2.考试分析的内容包括:考试分数分布状态分析,得失分原因分析,试卷信度与效度分析,应分析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适时调整考试大纲。
  3.考试分析是教学文件,以书面形式存档,应随考试成绩一同登记报送,一式两份分别交学院与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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