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上学术界将食品质量安全界定为准公共物品属性,以降低信息不对称为重点来规制企业,或将其界定为商品属性,以成本效益模型研究企业行为。以风险管控为方向研究食品质量安全则可在政府规制与市场机制间建立联系,契合食品质量安全的两种属性。以代理制衡管控风险、契约制衡抑制风险、信息制衡甄别风险、制度制衡监管风险,在企业内构建基于内部控制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机制,以此作为政府风险监管的基础,形成从微观到宏观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风险监管——食品质量安全研究框架,有助于从供给侧入手解决公众对食品安全需求与企业安全食品供应不足的矛盾。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信息生态环境与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研究”(71332008)阶段性成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甄别与风险抑制:内部控制对食品质量安全影响研究”(71503072)阶段性成果;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畜禽产业绿色安全体系研究”(14BGL013)阶段性成果; 河南省会计协会课题“内部控制理论及实践的中外比较——基于信息披露的视角”(201509)阶段性成果;
10.15991/j.cnki.411028.2016.04.004
F203;F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