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校政教〔2017〕23号)等文件精神和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原则
择优推荐原则
特色学科倾斜原则
二、基本条件
符合河南农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即:
1.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24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均没有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的前20%,具有较强的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62分及其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其以上。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85%+奖励分。学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学习成绩(A)为1~3学年所修课程的综合成绩,学习成绩计算到第六学期末,即:A=平均学分绩点×10+50;奖励分(B)依据《奖励分(B)计算办法》(见附件1)计算得来。
四、推荐名额
1.以学校分配的指标为总指标数。
2.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3.遵照按人数分配指标、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重点学科发展,具体名额分配见表1。
表1:各专业指标分配数
专业 |
人数 |
指标数 |
专业 |
人数 |
指标数 |
经济学 |
91 |
5 |
农林经济管理 |
104 |
5 |
财务管理 |
93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84 |
4 |
工商管理 |
83 |
4 |
市场营销 |
49 |
2 |
五、推荐程序
1.由学院成立的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基本条件和计算办法算出学习成绩与综合成绩,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排序公布。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主控—推免生),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名并结合分配指标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于公示栏中公示3天。公示期出现的异议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与处理。
4.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按《2024年推免生名单表结构》填报名单,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进行审核。
六、有关事项
1.学院成立7-11人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报名、资格审查、名额调配、推荐等工作。
2.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best365网页版登录推免工作小组。
best365网页版登录
2023年9月22日
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马恒运 王宏立
成员:方 芳 刘瑞峰 赵友平 徐会苹 宋 宇 吴 强
赵明正 杨 鑫
附件1
关于推免工作中奖励分细则制定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年12号)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奖励分指标设置要求如下:
一、奖励分指标设置及要求
奖励分共计15分,学院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奖励分计算办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各项具体得分奖励细则如下:
(一)参加入伍服兵役
本科就读期间,有服兵役经历且能够提供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退伍证)者,得2分;无此经历或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者,不得分。
(二)参加志愿服务
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获得证书等。具体得分如下:
级别 |
加分数值 |
国家级 |
2分 |
省级 |
1分 |
校级 |
0.7分 |
院级 |
0.5分 |
注:①相关志愿活动,必须是由学院、学校等官方机构主办;②地市级按照校级标准执行,县区级按照院级标准执行,县区级以下不计入;③校外志愿活动需提供整个流程证明,如住宿、车票、工作照等,同类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具体由工作小组审核。
(三)到国际组织实习
本科就读期间,有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且能够提供证明材料者,得2分;无此经历或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者,不得分。
(四)科研成果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不记分值),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核心期刊通过我校图书馆的CNKI全文数据库,查询该刊物是否属于核心期刊,一般情况下标记“CSSCI”或北大核心。CSSCI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设置不同分值。具体如下:
(1)本科就读期间,在CSSCI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者,得4.5分,不再累加;未发表者不得分。
(2)本科就读期间,在北大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得3.5分,不再累加;未发表者不得分。
注:论文证明材料以刊物和知网检索证明为准。
(五)竞赛获奖
此类竞赛为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不记分值),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此项具体得分细则如下:
(1)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A类竞赛获得一等奖,得分4.5分,不再累加;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B类竞赛获得一等奖,得分4分,不再累加;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C类竞赛获得一等奖,得分3.5分,不再累加。
(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A类竞赛获得二等奖得3分,不再累加;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B类竞赛获得二等奖得2.5分,不再累加;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C类竞赛获得二等奖得2分,不再累加。
(3)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A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得2分,不再累加;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B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得1分,不再累加;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C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得0.5分,不再累加。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划分如下:
①A类竞赛:主要指竞赛项目主办方为多个国家级部委,如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仿真竞赛等。
②B类竞赛:主要指由教育部明确发文资助的竞赛,简称“教育部”。如教育部高教司举办的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中心综合能力竞赛、美术与设计大展、师范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等。
③C类竞赛:主要指由高等教育学会或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竞赛,简称“教指委”,如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注:(1)主力成员一般指前三名。其他赛事不计入。(2)竞赛类获奖证明材料以盖有相应部门公章的证书为准。(3)竞赛类获奖满分4.5分,得满为止。
二、针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针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学院将成立5名以上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职称的专家(具体专家名单请详见正文内容)构成专家审核小组进行评定审核。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奖励分计算体系。
三、在某一方面(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按照就高原则依据最高得分项计入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