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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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我校2011—2012年度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2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46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1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有关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即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的第三层次人选。我校拟从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人员中产生。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优先推荐。

    已入选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获得者,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今年共分配给我校推荐指标4名,各单位可按条件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三、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日程安排

    1、个人申报(20133712日):各单位认真传达文件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基层推荐(2013319):319下午1700前,各单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及主要事迹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19房间)。事迹材料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报送纸介质材料的同时,请报送电子版本(hnndrsc@163.com)。

3、学校推荐:根据工作安排,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议,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推荐指标择优进行推荐。

4、整理上报:通过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整理个人材料,按时将材料报至学校。学校进行汇总整理后,行文上报至省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是实施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推动人才强省、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形成国家、省、市三级相互衔接的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促进我省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是进一步申报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必要条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科学评价,切实将推荐工作落到实处,为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创造好的条件。

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 是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发出通知,2012-2020年期间,开展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实施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2020年,在河南省高新技术、创新技术开发、基础应用研究方面和优势学科领域,新选拔培养80名左右45岁以下、研究成果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新选拔培养1000名左右45岁以下、研究成果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新选拔培养1万名左右40岁以下、在各学科领域和工程项目中起骨干作用的省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国家、省、市三级相互衔接的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

联系人:赵迎芳  张文狮     联系电话:63558011

附件:

1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2论著、论文复印件清单(样式)

3报送材料的有关具体要求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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